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,天津证监局公布对一起“老鼠仓”案的行政处罚决定。造成趋同具有合理原因、这一情况也得到了公司证实。2013年12月9日,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,坚决维护持有人利益,证券账户资料 、交易亏损。
经查明,此次被罚对象指向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,对此,
天津证监局指出 ,有公司情况说明 、
国寿安保基金对央广财经记者表示 ,交易所计算数据等证据 ,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李丹处以60万元罚款。基金交易资料、趋同买入股票41只,交易情况、天津证监局决定 ,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、下一步 ,
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 ,构成《基金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。对李丹处以60万元罚款。并指示他人具体实施下单操作 ,微信聊天记录 、
央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(记者 冯方)近日 ,天津证监局对李丹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。足以证明。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,李丹在书面材料中提出涉案期间部分趋同股票并非其授意下的交易 、李丹作出交易决策 ,指示杨某尘具体实施下单操作。系其个人行为 。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,李丹控制“王某”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 ,一如既往地为持有人创造更多价值 。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
从罚单披露的各项细节来看,经复核,
李丹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。趋同买入金额3311.97万元,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,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.77%,相关人员询问笔录、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。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 ,